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台北市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辦理期程:
初次申請免修課程者,請先填妥開學時,自己班上一張申請免修調查表,
再自行檢附相關文件與資料,
於110年9月7日(星期二)12:30前繳交至教務處實研組。逾期不候。
續免修者,除了檢附相關文件與資料之外,請額外再繳交上一學期的免修成果報告。
三、前揭實施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請於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北市概況-資優工作手冊
(http://trcgt.ck.tp.edu.tw/ Pro/ Center/)下載。
四、申請免修的資格請參閱學生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