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
徵文對象:新北市、台北市公私立高中、國中學生。
類別及字數:
高中組:1.散文:以1,000字至3,000字為原則。
2.新詩:30行以內為原則。
國中組:1.散文:以1,000字至2,000字為原則。
2.新詩:30行以內為原則。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1年03月04日止。
注意事項:
1.每人每類限投一篇。
2.作品須為未曾發表。嚴禁抄襲。
3.作品一律以新細明體,12號字型大小打字,A4紙張直式横書,列印一式三份,紙稿連同電子檔(光碟或E-mail)交件,附件【報名表】請詳細填寫,連同作品寄至金陵女中圖書館。※注意:稿件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
4.信封上請註明「金陵文藝獎徵文」字樣,請以掛號郵寄: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56號,金陵女中圖書館。
5.一律不退稿,請自行留底稿。
獎勵與獎金詳參比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