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高中]第29屆金筆獎創作比賽(111/1/14截止)

發佈單位 : 圖書館 發佈人員 : 圖書閱讀教師 發佈時間 : 2021-11-22 09: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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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第29屆金筆獎創作比賽


徵文對象:新北市、台北市公私立高中、國中學生。

類別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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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月14日止,以郵戳為憑。

注意事項
(一)各項作品皆需要封面,封面請註明組別、類別及作品名稱。封面請確實與作品合併裝訂,請勿使用迴紋針/長尾夾方式裝訂,漫畫類作品除外。
(二)各組各類比賽請詳填報名表各項資料,並以釘書機將其裝訂於作品封面右上角,報名表切勿直接貼於作品上,作品一律不得書寫任何資料,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三)新詩、散文及小說作品若超過一頁以上,請於作品左側進行裝訂成冊;參加作品一律以中文書寫。格式規定:
  1.電子檔稿件:以電腦word A4格式,直式橫書。「邊界」設定請上下左右各留2.54cm。中文字體為標楷體(若有英文部分請用Times New Roman字型);標題16號字、內文14號字、1.5倍行高、文字與標點符號皆全形,英數字不用;作品超過一頁者,請在頁尾設定頁碼
  2.手寫稿件:請使用600字格子稿紙。

(四)漫畫類主題及格式規定:
1.漫畫手繪作品請一律用120磅之白色西卡紙,投稿內容黑白彩色均可(鉛筆及原子筆作畫者一律不予受理);稿件請以針筆、沾水筆、黑色簽字筆作畫;格數以單幅或4格為限,紙張大小單幅以16開(27cm×19cm)4格以8開(39cm×27cm,每格間隔0.2cm)為原則,內容文字除強調特殊效果者外,請以鉛筆書寫,以便刊登得獎作品時打字印刷(影印稿不受理)。
2.漫畫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每格以寬8公分、高6.5公分為準,格線以黑色、0.5mm為標準。原始製作檔案格式需要300dpi以上,並附上轉檔格式JPG或TIFF檔,每件作品檔案限定在20MB以內,投稿時除將作品輸出外,並燒錄光碟片一同郵寄。
3.漫畫類作品封面,請放置於作品上方並於左上角用迴紋針/長尾夾裝訂。
(五)作品需屬「自己創作」,且未曾參加任何比賽,或於網路(含個人部落格)及國內外任何刊物發表過之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