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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對象:在本校就學之高中生(高一下、高二及高三學生)及國中生(七年級下、八年級及九年級學生),前學期成績為班級前5名,德行表現良好,且經本校班級導師推薦者。
三、獎助名額
(一)高中部:每學期2名,每名獎助學金3000元,獎狀乙紙。
(二)國中部:每學期2名,每名獎助學金2000元,獎狀乙紙。
四、申請時間:每學期開學註冊後一個月內,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請於107年9月27日前至註冊組申請)
其他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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