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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教育部查核所得資料,請符合桃園市107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助優待者於107年6月19日前,備齊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辦相關作業流程 (高一新生請於107年9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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