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8課綱「自主學習計畫」說明如下:
108總綱規定:
學生自主學習:
一、學校應訂定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規範,其內容包括實施原則、輔導管理(包括指導學生規劃自主學習計畫)、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參考格式及相關規定。
二、學生應依前目實施規範,系統規劃自主學習計畫;計畫項目包括學習主題、內容、進度、方式及所需設備,並經教師指導及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後實施
三、普通型學校、綜合型學校及單科型學校,學生於修業年限內,其自主學習合計應至少十八節,並應安排於一學期或各學年內實施。
本校「自主學習計畫」規劃如下:
1. 高一自主學習為了解自主學習計畫的撰寫、申請及實施方式,於高一上安排「前置課程」、「政附講堂」、「自主學習試作」等3項課程,並於期末舉辦自主學習心得發表。
2. 高一同學應於高一上期末按規定繳交自主學習計畫書,並於高一下實施自主學習。
3. 其他年段各學期皆可申請自主學習,依規定期程送交計畫書至圖書館,並於審核通過後實施自主學習。
檔案連結下載:
1. 本校「自主學習學習規範」
2. 「自主學習計劃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