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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99學年度第3次午餐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3月21日(星期一)上午12時00分
開會地點:本校簡報室
主席:黃主任啟清 
記錄:張月輝
出席者:如簽到表
壹、 主席報告(略)
貳、 工作報告一、 本學期1.2月份午餐供應廠商為士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士福),計有無異物發現狀況。3月份供應廠商為食家安飲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食家安),目前計有1起異物發現狀況。照片及說明詳如附件。二、 本校月份已改為「先繳費後用餐」,並以2個月為單位,先繳費後用餐,目前全校692人訂餐。
三、 3/11與本校3名家長代表,至供餐廠房查訪實際狀況(附照片),士福於寒假時期作全面更新,地板、牆面、天花板,並新設廚餘專屬隔離冷藏室;食家安將學校餐盒與花博便當分為兩個廠房進行作業,避免超產能供應,查訪學校餐盒廠房狀況也大致良好。
四、 三月供餐較常發生班級供餐量不足狀況,有家長來電反應學生在校午餐吃不飽,菜色油膩,並申請退餐。
五、 詢問會計單位後,已確認廠商罰款金,都入庫歸為學校基金。
參、討論事項 提案一:異物處理 說明: 3月份1起異物發現狀況,依契約第六章「違約處理」 相關規定辦理,提請午餐管理委員會討論。 
(一) 依契約第28條第1項規定,甲方設有午餐管理委員會,不定時派員督導乙方承辦之膳食衛生、品質、價格、供膳時間及人員服務等,若經甲方檢查有未按規定處理或違反個條款之情事或合約附則異常狀況,應作成書面紀錄,乙方應立即改進,甲方並得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警告、記點或罰款處分,乙方累計違約記點每滿3點則罰款新臺幣5,000元......。 
(二) 另依契約第28條第2項規定,學校午餐如發現異物並經確認歸責於供餐廠商之責任,每次應記點並罰款新臺幣1,000元。 決議:食家安記1點,罰款1000元整。 提案二:中餐時間實際觀察各班,高二白飯級配菜有供應不夠狀況廠商是否有 明確改善方式? 
說明:由於本校未設有合作社,同學熱量補充大多來自午餐,餐量需求也較大,班級反應後,幾乎每天都要下來拿備份,巡查後發現並非用餐人數不符,學生確實食量較大,也有發生反映份量不夠後隔天卻有廚餘過剩的狀 況,請廠商提出實際改進方案,以免發生不足或浪費。加量後有班級出現廚餘過剩 
決議:
1. 之前因新進人員不熟悉,以致分量拿捏不準確,目前已用電子磅秤及主管實際示範。
2. 家長會目前一星期5天排5名家長,每日於送餐時間協助觀察用餐狀況及記錄每班廚餘量,廚餘數量登記表由衛生組製作。 
3. 請廠商注意本校學生口味偏好,以斟酌配菜量。
參、 臨時動議(委員建議事項) 
肆、 散會

家長會捐款方式

帳戶:郵局 (700) 文山指南郵局

帳號:0002717-0695637

戶名:國立政治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張馨茹
 

*匯款後請填寫捐款回執,或通知各班家長代表轉知,將補開可抵稅捐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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